关于同意王剑等18名同志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2-23
辽注师协[2020]36号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根据本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99号令)有关规定,经审核,王剑等18名同志符合执业注册会计师条件,准予注册。望王剑等18名同志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
附件:注册会计师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
注册会计师名单
辽宁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王剑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王玉琪、王书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 刘瑶瑶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张杰
辽宁中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潘哲、蒋明志
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所 韩玲玲
辽宁华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陈士明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徐丽颖、李思琦、宋蕾、包蕾、刘思彤
大连永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新华
大连永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隋英男
辽宁华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闻筠、徐莉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