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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17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范涉企收费精神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辽宁大厦召开了常务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和理事会第三次(通讯)会议,研究调整2019年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标准暨会费减收政策。

  会议由轮值会长张春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9年会费标准暨减收部分会费的方案(草案)》,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省注协2019年减收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注册会计师个人会费总额的比例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根据表决结果,省注协决定,减收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应缴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注册会计师个人会费总额的50%,其中,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减免部分为10%。

  会议指出,省注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减轻涉企收费和国家有关清理整治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精神,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稳步改革,既巩固减轻了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负担的成果,又保障了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挥职能作用。

  会议要求,省注协秘书处要结合会费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关于调整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9年会费标准暨减收部分会费的方案》,尽快启动会费收缴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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