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17]10号
鞍山、营口、辽阳、丹东、本溪地区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7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的安排,我会定于7月4—7日在沈阳举办第四期注册会计师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三去一降一补”与企业重组的培训,使注册会计师能系统的了解、掌握相关政策的新变化,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二、培训内容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有关政策解读,《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解读,企业重组审计实务与案例分析,企业破产审计实务,资本运作和并购重组中的税务问题,企业破产清算审计。
三、培训师资
财政部、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专家。
四、培训对象
鞍山、营口、辽阳、丹东、本溪地区注册会计师(要求每所安排二分之一注册会计师和股东参加)。
五、培训学时
培训班为32学时(每天8学时)
六、要求和费用
1、参加培训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2、每人每天食宿费230元,
七、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7月4—7日;
报到时间:7月4日上午9:00——11:30;
培训地点:金剑大厦(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8号,乘车路线:沈阳站、沈阳北站乘611、328路公交车长客总站下车对过即是);宾馆联系电话(024)86686666。
协会联系人及电话:周建明、联系电话:(024)23496700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