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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30      

    3月28日,辽宁省财政厅第二十六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考试报名工作培训班在沈阳召开。会议由考委会副主任、省注协秘书长于延琦同志主持。沈阳、大连、鞍山、锦州市财政局考委会和考试办公室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和培训。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辽宁考区报名简章》和《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辽宁考区英语测试报名简章》及《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辽宁考区工作要点》,部署了2017年度考试工作。培训班上,系统地讲解了考试报名系统和考务管理系统,听取了各市考办工作人员对考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省考委会主任、财政厅副厅长王玲同志在会议上发表了书面讲话,对今年的考试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省市考办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问题,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二是明确任务,梳理流程,落实责任;三是要创新服务方式,提升考试服务水平,保障每一名考生的合法权益;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考试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两个阶段。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和《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我省考试报名简章已于3月30日在《辽宁日报》刊登,并在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发布。考试报名将于4月5日开始,4月28日截止。综合阶段考试时间为8月26日,专业阶段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和10月15日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