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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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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27      

辽注师协[2017]45号

沈阳分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会协[2009]51号)规定,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查,同意马丽霞等12名同志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名单附后)。自批准之日起,享受会员的权利,履行规定的义务。

  此复。

  附:非执业会员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2月25日   

 

抄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

非执业会员名单

沈阳:

  马丽霞、吴海燕、傅馨、欧阳伟静、何正文、宋广艳、刘阳、陈丽、刘艳、刘爱华、杨富强、逯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