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5年培训工作计划》,我会定于11月17—20日举办第四期注册会计师培训班(本期培训为今年最后一期注册会计师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注册会计师系统地了解司法会计及鉴定业务,掌握实务技巧,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
二、培训内容
司法鉴定与司法公正;司法会计鉴定与常规审计差异;司法会计鉴定实务操作案例;当前经济犯罪现状及特点;司法税务相关业务。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1月17—20日;11月16日下午2:30 -5:00报到。
培训地点:大连锦天宾馆(大连火车站乘203路有轨电车到世纪街下车南行400米)。
四、培训对象
所有没参加今年培训的注册会计师。
五、培训学时
培训班为40学时(每天8学时)
六、授课师资
侯德福 辽宁大学;
李 涛 沈阳市地税局;
张海峰 国家检查官学院辽宁分院;
孙维嫦 辽宁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滕晓春 中准辽宁分所。
七、费用及要求
1、每人每天住宿食宿费200元;
2、参加培训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八、培训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协会联系人:周建明、刘书屹
协会联系电话(024)23496700、23496701
宾馆联系电话:0411—82188666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