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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9-15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注协《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做强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会协[2012]16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和2014年行业业务收入上报情况,中注协于近日对符合“事务所年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且当年业务收入年增幅高于全行业业务收入平均增幅”的普华永道中天、德勤华永、瑞华、立信、安永华明、天健、信永中和、天职国际、致同、中汇、众环海华、中审华寅五洲和中兴华等13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其当年新增上交中注协会费25%的返还;对符合“以2011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为基准,自2012年起,事务所首次进入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15位”的北京兴华和中天运等2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其当年上交中注协会费25%的返还;对符合“行业年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的省份其业务收入实现年增长20%以上” 的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给予奖励。以上扶持奖励资金合计4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