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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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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1-09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规范为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协[2011]122)的规定,我会严格履行受理、调注册委员会民主审议及公示等程序。本会拟对王玉霞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从事审计业务证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15119日至1113日。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监督,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24-2349671223496701;传真024-23496707;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邮编:110002

1.王玉霞,女,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210100650019),1951120日出生,20016月注册,执业14年,20109月至20139月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宁分所执业;201310月至20159月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执业,拟担任辽宁中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2.赵锋,男,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210100340002),19571026日出生,199710月注册,执业18年,20109月至20122月在沈阳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业,20124月至20159月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执业,拟担任沈阳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主任会计师)。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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