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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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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26      

    根据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规范为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注师协[2012]32号)的规定,经审查,赵博等4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五年连续从事审计业务,本会拟出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从事审计业务证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15年8月26日至8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监督,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24-23496712、23496701;传真024-23496707;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邮编:110002。

    1.赵博,男,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880003),1977年11月15日出生,2007年1月注册,执业8年,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在辽宁铁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业,拟担任辽宁铁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2.马东强,男,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210602610012),1971年2月10日出生,2001年6月注册,执业14年,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在辽宁铁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业,拟担任辽宁铁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3.王勇,男,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210201580014),1970年4月3日出生,1998年7月注册,执业17年,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在大连君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拟担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4.孙金,男,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210203240003),1969年7月17日出生,2004年7月注册,执业11年,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在大连君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拟担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