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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4-04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检 查 快 讯

第六期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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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督促阜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

全面开展行业反不当竞争自律公约违约清理工作



在完成了对盘锦市10家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检查后的当天(3月27日),辽西工作组在注协副秘书长于延琦为组长带领下,一行8人,不顾疲劳,风尘仆仆,奔赴历史煤城阜新,开始对阜新市7家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注师任职资格、履行自律公约情况、财务核算等进行检查。检查组同志克服疲劳、生病、晕车的困难,在条件差、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调整检查日程,合理安排时间,中午不休息,晚上工作至深夜,保持快节奏、高效率、高质量。于3月31日下午,顺利完成了阜新市7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任务。

为了发挥约委会作用,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的贯彻实施,针对阜新市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组邀请阜新市约委会主任委员李建中、副主任委员李玉全、岳成年分别参加实地检查。检查组认为:各会计师事务所、大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省注协开展的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有了深刻的认识,作出了一定的努力,有了相应的改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降低标准收费问题仍然存在。在市、县、区的工商局、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府办事机构内或门前设立工作点的问题,较为突出。针对这一问题,省注协副秘书长、阜新市约委会名誉主任委员于延琦同志会同阜新市约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进行明查暗访,查清了设立工作点的部分事务所。检查结束后,于延琦同志主持召开了阜新市约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延琦同志向约委会通报了检查情况和履行公约存在的问题,并就履行公约的意义做了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部分事务所签约不履约,滥设工作点、分支机构的,勒令4月1日至4月7日利用一周时间撤回工作点,5月初约委会全体委员与检查组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该事务所方可通过年检,暂列为缓检对象;对业务质量低劣、履教不改的事务所给予了严厉批评;对阜新市部分事务所存在的将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存入事务所在银行开立的验资专用账户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收费问题,明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有收费标准的空档项目,由约委会进行细化,统一收费标准。会上,各相关事务所对违反公约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有了深刻认识,并纷纷表态,一定按约委会和检查组要求,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在规定时间内撤回各业务点,有的事务所于3月31日当天已撤回业务点,有的事务所已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公约贯彻检查及约委会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

检查组坚持检查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则,尽量减少事务所的麻烦,努力做好阜新市事务所的其他检查工作。在认真总结对盘锦市检查工作的经验基础上,扬长避短,通过服务、协调、教育的方式,以达到促进事务所发展的目的。通过实地检查与送审检查,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财务核算、业务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组共收到业务报告79份,其中审计报告33份、验资报告 46份;检查79份,其中审计报告33份,验资报告46份。参加年检注册会计师54人,其中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9人、未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2 人,缓检43人。财务检查中,发现事务所财务核算与管理有了一定进步,更加趋于规范,对未按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折旧的提出改进建议。检查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出具报告的31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面对面的直接对话,交换意见,肯定其取得的成绩,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明确工作方向。

各会计师事务所和广大注册会计师普遍反映:省注协这次检查,切合实际,问题找得准,指导正确,批评中肯,提出的整改措施得当、有力。通过检查,对提高注册会计师业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不断迎接新的挑战,必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OO五年四月一日



本期发至:各会计师事务所

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厅主管领导、协会会长及副会长

送:协会各位常务理事,财政厅会计处、监督检查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