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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辽注师协〔2024〕1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9号)转发给你们,各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切实提升对再次整治现实意义的理解,认真核实相关情况,实事求是提交自查报告。

要求自查报告于4月2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邮箱:lnzxhy1011@163.com。

联系人:贾秀杰、李琳 电话:23496701、23496716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略)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