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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党中央、中央统战部要求和行业党委部署,为推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党对行业统战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升行业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促进行业统战工作继续走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前列,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及资产评估协会拟开始系列学习活动,具体如下:

一、各从业机构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

党组织要结合行业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精神,提升对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重要作用的认识,明确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举措,重点学习领会《条例》第八、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四十七条等内容,认真开展研讨,并形成工作意见建议上报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把关,认真贯彻落实好第四批资深会员的推荐工作。

二、各从业机构党组织要深入学习《条例》

行业联合党委带头学习研究《条例》,指导各从业机构党组织认真学习研究《条例》,加强统战意识和做好行业统战工作自觉性。(全年)

三、组织开展行业代表人士座谈会

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行业代表人士座谈会,支部提倡互动交流,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畅谈体会,及时反馈行业代表人士对行业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的意见建议,各支部自主安排座谈,协会行业代表人士座谈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从业机构自荐优秀行业代表人士

为进一步落实《条例》第四十七条要求,“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各级政协委员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民营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请各从业机构自主报送推荐材料(不限形式),协会将根据相关报送材料,主动走访同级党委统战、组织部门,汇报行业统战工作,向相关部门择优推荐行业代表人士,争取在各级人大、政协换届工作中有更多行业代表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五、相关要求

1.加入统战微信工作群。省协会已于2020年在行业代表人士信息普查工作过程中,组建统战工作微信群(辽宁注会统战之家、辽宁评估统战之家),请未加入的行业代表人士尽快加入工作交流群,方便开展工作学习交流。

2.高度重视统战工作。《条例》首次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单列为一个章节,强调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系密切的党政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应当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行业统一战线工作,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各级政协委员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各从业机构党组织要发挥主体责任,培养和推荐优秀行业代表人士,为行业发展做贡献。

3.强化检查。各机构党组织每季度上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精神情况,省行业联合党委将汇总各地上报情况定期通报。全国行业党委及省行业联合党委通过调研、座谈会等形式检查各地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4.开展表彰。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按照行业党委工作部署,将表彰在行业统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行业党组织、从业机构党组织、行业代表人士。

5.统战工作信息

联系人:林琳 联系电话:024-23496706

联系邮箱:lpzptz@163.com

(反馈对统战的工作建议、开展统战工作座谈会的情况汇报、推荐优秀行业代表人士材料,以上三份材料请按照工作要求时间结点发送至工作邮箱)

 

附件:1.《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2.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会行党〔2021〕1号)

3.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通知(会行党〔2021〕3号)

4.统战工作群及统战工作人员二维码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