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5
辽注师协〔2022〕2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树立会计行业先进典型,凝聚行业奋进力量,省财政厅将组织开展我省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 《关于做好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辽财会函〔2022〕433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推荐条件”,于7月20日前将《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3500字以内)和事务所内公示情况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lncpaexam@126.com。
省注协将根据报名情况,优中选优,拟推荐1名候选人并进行重点考核,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报省财政厅。
联系人:刘书屹
电 话:024-23496707
附件:1.关于做好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辽财会函〔2022〕433号)
2.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