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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为维护公众利益,提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质量,现就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各项任务的贯彻实施,紧抓质量提升主线,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立场,坚持质量导向、风险导向,扎实做好年报审计各项工作,切实履行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职责,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作用。

  各事务所要严格遵守各地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统筹妥善安排受疫情影响地区的年报审计工作。要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执行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注疫情对按照常规手段执行审计程序的可行性和预期效果的影响,合理审慎采用非常规审计手段。

  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要求

  各事务所要认真对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职业道德守则),查找自身在职业道德相关政策和程序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程序,以有效识别、评价和应对对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不利影响,同时有效识别、沟通、评价和报告任何违反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情况,并针对这些情况的原因和后果及时作出适当应对。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各事务所要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建立并完善关键审计合伙人轮换机制,明确轮换要求,制定关键审计合伙人服务年限清单,实时监控轮换情况并每年复核,实现全所范围内统一实质性轮换,防止流于形式。要有效识别影响独立性的各种情形,确保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

  专业胜任能力是高质量审计工作的基础。各事务所要综合考虑客户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为每项业务分派具有适当胜任能力的项目合伙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并保证其有充足的时间持续高质量地执行业务,避免超出胜任能力执业。要建立和完善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指引,把执业准则规则的要求从实质上执行到位,避免出现仅简单勾画程序表格、未实质性执行程序、程序与目标不一致、程序执行不到位、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要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权威性的技术支持人员,确保相关业务能够获得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

  三、着力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是持续提高审计质量的关键。各事务所要对标新修订发布的质量管理相关准则及应用指南,充分认识构建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任务的复杂性、系统性和艰巨性,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确保在2023年1月1日前建成并运行在全所范围内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

  治理和领导层要素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各事务所要以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和社会赋予的维护公众利益责任为目标,将对业务和运营模式控制的管理向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进行变革,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框架。事务所领导层要通过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的实际行动,展示对审计质量的重视,推动全所范围内形成质量至上的文化,营造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实施的良好环境,支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事务所领导层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

  风险评估程序是质量管理体系框架的基础。各事务所要依据质量管理相关准则等设定必要的质量目标,系统全面识别和评估质量风险,恰当设计应对质量风险和实现质量目标的具体措施。要依照事务所自身规模、服务范围、业务性质和具体情形,“量身订制”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质量管理体系框架,杜绝盲目“照搬照抄”模板。

  四、重点关注风险较高的行业和业务领域

  注册会计师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对上市公司运营的影响,贯彻落实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充分识别和评估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恰当发表审计意见。在上市公司2021年报审计工作中,要重点关注下列行业、公司和高风险审计业务领域。

  (一)关注审计风险较高的行业与公司。

  一是可能触发股票退市条件的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要关注上市公司可能触发股票退市条件的各种情形,尤其要关注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临界值的上市公司;要关注相关公司是否可能通过虚构营业收入或经营业绩等方式实施财务造假以避免触发强制退市,相应实施恰当程序以识别、评估和应对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对存在债务重组的情形的,要重点关注前期债务形成原因、债务豁免或以资抵债等协议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具有不确定性,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等;对存在前期资产减值转回、预计负债转回等情形的,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业绩操纵及转回事项的商业合理性;要关注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触发风险警示相关事项是否可以得到妥善解决。

  二是境外业务占比较高的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要关注上市公司境外业务是否处于疫情区域,业务开展是否受到疫情影响,并关注疫情影响和业绩压力可能带来的舞弊风险;要重点关注境外长期资产在疫情影响下的减值测试;要关注境外业务相关业务和收入的真实性,尤其应关注毛利率异常的海外业务;要关注集团公司中境外重要组成部分审计风险的识别,加强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关注境外税务、衍生金融工具等特殊领域和业务,考虑利用专家工作,并充分评估其胜任能力、独立性和工作的恰当性。

  对于境外重要组成部分,不应以疫情管控下难以实施为由,减少或放弃执行按审计准则规定应执行的审计程序,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应考虑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三是互联网行业相关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要关注互联网行业新业务模式下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能否反映其业务模式特点,判断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要结合互联网业务高度依赖信息系统、涉及客户数量多且交易量大等特点,恰当实施信息系统审计,重点关注信息系统的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要关注信息系统数据集成的准确性,判断其是否能真正反映业务实质,并对信息系统生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与相关财务信息的匹配程度进行验证;测试过程中利用互联网技术专家工作的,要对其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进行评估;要借助数据分析工具,加强对收入财务数据与业务运营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关注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要关注收入相关重要列报和披露是否充分、适当;要充分了解相关监管政策,关注互联网业务的合规性、资金账户的安全性、涉密敏感信息的安全性等事项。

  四是金融类相关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要关注银行信贷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和参数的可靠性等,关注贷款减值准备计提和不良贷款处置的合理性,判断其是否充分考虑了对特定行业相关的贷款减值风险;要关注股票质押业务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要关注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方式,判断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规范要求;要关注信托及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资金来源、底层资产、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要关注公司资管业务是否存在“资金池”、刚性兑付或利用多层嵌套、通道业务等方式将表内信用风险表外化的迹象;要关注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的恰当性;要关注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等重要信息的相关披露是否充分、适当;对于业务运转高度依赖信息系统的金融公司,要根据业务特点,加大信息系统审计力度。

  五是可能存在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要重点关注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并关注公司的盈利能力、融资能力、未来经营状况和现金流量预测,评价管理层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是否全面、恰当,关注管理层是否考虑行业监管政策对再融资的影响;要与管理层和控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获取未来的详细经营计划,结合对市场情况的分析,评价管理层相关应对措施是否可行以及能否改善目前的状况;要关注公司现金流量预测与债务偿还需求的匹配情况和债务偿还安排;出现债务违约的,要关注是否可能触发其他债务交叉违约及对正常商业合作的影响;要特别关注持续经营能力评价结果对审计意见的可能影响。

  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关注房地产行业、教育行业等政策变化对上市公司业务的影响,并关注业绩异常波动、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频繁或临近年报披露日期更换事务所等情况所存在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二)关注高风险审计领域。

  注册会计师要高度关注以下高风险领域,更有效地识别、评估和应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一是货币资金审计。注册会计师要关注货币资金的真实性,有效实施银行函证程序,控制函证发出、回收全过程;要重点关注期后货币资金重要账户的划转情况以及资金受限情况;要关注巨额货币资金余额的合理性,并关注存款规模与利息收入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存贷双高”现象;要关注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要关注是否存在缺少具体业务支持或与交易金额不相匹配的大额资金或汇票往来等异常情况;要关注大额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大额境外资金真实性等情况。

  二是收入审计。注册会计师要关注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五步法的要求,关注与收入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要关注收入确认的真实交易背景,并重点关注新业务模式或新产品收入、存在业绩对赌或其他业绩承诺的业务板块收入的真实性与合理性;要关注报告期毛利率明显偏高或毛利率波动较大的情况;要关注海外销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关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收入是否匹配;要关注在经销商模式下,产品或服务的最终销售情况;要关注公司是否存在复杂的收入安排,收入确认是否涉及较多的管理层判断;要关注公司贸易类收入的商业模式和商业实质,对存在异常迹象的贸易收入是否具备合理的商业理由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态度,并结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此类收入的会计处理作出恰当的判断;要借助数据分析工具,加强对收入财务数据与业务运营数据的多维度分析,有效识别异常情况;要充分关注收入的列报和披露是否恰当。

  三是租赁相关业务审计。注册会计师要关注租赁业务的确认和披露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并重点关注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上市公司是否按照准则规定对租赁业务进行了恰当的确认和计量;要关注上市公司是否梳理了全部租赁合同,对租赁的识别是否完整,租赁期的判断是否考虑了续租选择权和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购买选择权的影响,租赁负债确认时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是否有充分的依据,并充分关注租赁业务的列报和披露是否恰当。

  四是资产减值审计。注册会计师要获取上市公司对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关注上市公司是否考虑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是否考虑相关资产特定的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确定存在减值迹象需进行减值测试的,要关注管理层是否聘请专家协助执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对其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评估;要关注管理层所采用的减值模型和关键假设参数的合理性以及减值测试涉及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以确定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报告期末大额商誉的,要关注管理层是否定期或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商誉分摊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合理、是否发生变化;要关注管理层采用的商誉减值测试模型和关键假设参数的合理性以及减值测试涉及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要关注管理层利用外部专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及结果的合理性,并关注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及披露。

  五是在建工程审计。注册会计师要获取上市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明细,关注是否有与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划不符或与预算不符的异常在建工程项目;要关注是否有非正常停工或长期未完工的工程项目;要关注是否有通过虚构在建工程项目或虚增在建工程成本进行舞弊的情形;要关注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确定存在减值迹象需进行减值测试的,要关注管理层是否聘请专家协助执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对其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评估;要关注管理层所采用的减值模型和关键假设参数的合理性以及减值测试涉及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以确定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注册会计师还应重点关注内部控制、信息系统、集团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工具以及关联方交易等相关领域的审计风险。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要恰当确定关键审计事项,并恰当披露已实施的应对措施,提高审计报告信息含量及其有效性,避免模板化。

  五、及时做好年报审计业务信息报备

  上市公司变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或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前后任事务所均要在变更发生之日(董事会通过变更审计机构的决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网上报备的形式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mis.cicpa.org.cn)中填报变更信息。若报备后信息变化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予以更正,并告知我会。对经催告后仍不报备的,将对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我会将根据《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的要求,对2021年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并适时启动年报审计监管约谈。对涉嫌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相关规定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我会将在2022年度执业质量检查中予以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