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刘爽等7名同志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10-09
辽注师协﹝2021﹞31号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根据本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99号令)有关规定,经审核,刘爽等7名同志符合执业注册会计师条件,准予注册。望刘爽等7名同志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
附件:注册会计师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注册会计师名单
辽宁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刘爽
辽宁华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梁宏
辽宁运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志强
辽宁慧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禾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刘晓辰
大连永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丽鹏
辽宁惠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冯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