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1〕6号
全体会员:
于延琦同志因身体原因请辞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秘书长、法定代表人等职务。按照《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规定,经省财政厅党组推荐,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刘雁杰同志为第五届理事会秘书长、法定代表人,同时,同意于延琦同志辞去第五届理事会秘书长、法定代表人等职务。相关手续按省民政厅要求正在办理。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