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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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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6      
一、免试申请所需材料(一式叁份)
  1.专业阶段考试免试申请表;
  2.高级职称认定表(个人档案中保存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变动情况说明(职称证书所载工作单位与现工作单位不同)
 
二、兔试申请受理地点及日期
  1.受理地点:
  沈阳(北七马路37号一楼大厅,沈阳市考试院,024-22842135)
  大连(中山区白玉街20号304室,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大连分会,0411-82590652)
  鞍山(铁东区胜利南路8号207室,鞍山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财政监察和注册会计师部,0412-2217618)
  锦州(松山新区南广路58号704室,锦州市财政局会计科,0416-3145813)
  2.受理日期:
  2020年4月20日至24日(具体办公时间以各考区公布的时间为准),鉴于目前防疫实际,请在前往相关考区考办前与考办联系,听从考办的安排。
 
三、注意事项
     一经获准免试,终生有效,不能更改免试科目
 
四、免试申请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