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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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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24      

辽注师协[2018]63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适应电子化发展要求,简化办事流程,2019年1月1日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资报告防伪标识由人工发放纸质改为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防伪标识,加印在鉴证报告首页。政府部门、投资者和债权人及社会公众应使用印有二维码防伪标识的审计、验资报告,可以扫描二维码防伪标识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备案信息。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