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26
辽注师协[2016]82号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根据本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有关规定,经审核,并报注册委员会审议通过,刘守鹏等9名同志符合执业注册会计师条件,准予注册。望刘守鹏等9名同志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
附件:注册会计师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
注册会计师名单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刘守鹏、刘畅、宋晗、丁雪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曾繁志
大连环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贾继雯
辽宁文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铁民
辽宁中屹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刘永军
辽宁清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