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30
辽注师协[2016]73号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根据本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有关规定,经审核,并报注册委员会审议通过,刘爽等12名同志符合执业注册会计师条件,准予注册。望刘爽等12名同志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
附件:注册会计师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
注册会计师名单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刘爽、吕行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郭倩、孙莹
辽宁东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秦超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史德刚、刘正卿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王洋
大连永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高英杰
朝阳龙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赵丹阳
辽宁鸿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姜宗斌
辽宁运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