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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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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03      

辽注师协[2015]7号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根据本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有关规定,经审核,并报注册委员会审议通过,季坤栋等12名同志符合执业注册会计师条件,准予注册。望季坤栋等12名同志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

      附件:注册会计师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3月2日                   

 

抄送:财政部会计司、中注协,省财政厅会计处、监督检查局

 

附件:

注册会计师名单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季坤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陈永国、刘颖、金莹、张晶晶、张慧、马洋

辽宁捷信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孙一

大连明亦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艳、乔艳

大连硕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米飞

辽宁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高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