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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4-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资产评估协会:

现将重新制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印发给你们,以便你们了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各部室的设置与职责,更好地联系和开展各项工作。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机构设置及职责范 一、办公室主要任务:负责协调协会各部门之间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协会工作制度;负责协会公文督办和核稿;负责协会文电、机要、保密、信访、公文档案管理、文印等工作;负责协会领导秘书事务。 基本职责: 1根据协会领导对协会工作的统一安排和财政部有关司局转交中注协办理的有关事项,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运转和工作秩序;拟订并组织实施协会工作制度; 2负责协会领导的秘书事务,办理会长办公会、秘书长办公会的各项具体工作,编写会议纪要; 3负责协会文电的收发、运转以及公文的督办、核稿;负责协会的印章管理、机要保密、文印等工作; 4负责公文档案、图书馆的管理; 5负责组织和督办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组织和督察协会有关部门处理有关信访事项;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部 主要任务:负责起草协会重要报告和文件;组织协会重要会议;组织行业发展理论和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理论和政策建议;组织起草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协会对外宣传工作。 基本职责: 1负责起草协会重要报告和文件; 2组织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全国秘书长会等重要会议; 3组织行业发展的理论和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理论和政策建议; 4组织起草行业发展的长远规划,起草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编写年报、工作简报、 行业动态等资料; 5负责协会对外宣传报道、重要新闻发布和信息管理工作; 6负责与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各专业委员会的日常联系;负责联系高级专家委员会; 7与有关部门和地方协会的联系、协调工作; 8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试中心(财政部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要任务:贯彻执行财政部全国考试委员会的决定和政策,拟订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研究和完善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和管理体系。考试中心下设考试一部、考试二 部、考试三部,分别负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及其他特殊资格考试工作。 基本职责: 1拟订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及有关政策; 2组织编写、修订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教材及相关资料;组织考试命题工作;拟订考务工作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全国考务工作,监督考试纪律、惩戒违纪行为;起草考试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印制、发放考试合格证书,总结分析评价考试结果; 3对地方考务工作进行指导、考核; 4就考试工作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5负责考试成绩的复核及考试信息管理; 6办理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人员参加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务; 7研究完善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和管理体系; 8办理财政部全国考试委员会及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注册中心主要任务:负责制订行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办法;负责执业机构、执业人员和非执业会员的统计、公布;指导、监督地方协会的注册管理工作。 基本职责: (一)注册一部 1协调有关方面研究拟订执行特殊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研究处理有关执行特殊业务的机构和人员资格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3负责审批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机构和人员许可证,并对其进行执业资格方面的日常监管; 4拟订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机构和人员资格年检办法,并组织实施;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注册二部 1拟定并组织实施执业机构、执业人员和非执业人员的统计、公布管理制度; 2拟定执业机构(含分所)的审批办法;拟订执业人员和非执业人员注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拟定执业机构、执业人员和非执业人员的资格年检办法,并组织实施; 4指导、监督地方协会注册管理工作; 5研究处理有关执业机构、执业人员和非执业人员注册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注册三部(暂缺) 五、培训部主要任务:负责贯彻执行全国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拟定行业培训规划和制度,建立和完善行业后续教育管理体系,组织后续教育教材编写和师资培训。 基本职责: 1拟定行业培训制度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行业后续教育教材编写和师资培训,研究建立和完善行业后续教育管理体系; 3办理国家会计学院、上海会计学院董事会委托事项; 4负责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教育及资产评估、税务代理有关学科建设的工作; 5指导、监督地方协会的培训工作; 6研究国外中介行业培训情况,负责境外培训工作; 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业务监管部 主要任务:负责监督、管理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促进行业执业准则、规则的贯彻实施。 基本职责: 1拟订业务报备管理制度和业务检查制度,组织实施业务报备工作及年度业务检查工作; 2拟订对有关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职业道德、执业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及专案查处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对行业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事项; 3拟订对违法违规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处理处罚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有关处理处罚工作; 4负责业务监管工作相关的队伍建设工作; 5指导地方协会的业务监管工作; 6协助办理有关的行政听证、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事项; 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专业标准部 主要任务:负责拟订并解释行业专业标准,研究比较各国专业标准和相关专业理论与实务。 基本职责: 1负责规划和完善行业准则体系,拟定和解释行业专业标准; 2负责与有关方面协调行业专业标准拟订和实施中的有关事宜; 3组织研究比较各国专业标准和相关专业理论与实务;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法律部 主要任务:负责研究行业相关法律问题;负责组织拟订行业综合性管理法规制度;负责拟订协会年度规章制度制定计划;审核协会各部门拟订的规章制度;办理行业处罚中的听证、复议、应诉等事务;办理协会对外法律事务,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办理依法维护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合法权益的有关事务。 基本职责: 1研究行业相关法律问题,并与有关部门协调行业相关法律事务; 2组织拟订行业综合性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 3拟订协会年度规章制度制定计划,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4审核、协调协会各部门拟订的规章制度,参与重要规章制度的起草调研工作; 5办理协会对外法律事务,为协会各部门及地方协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6研究和介绍国际相关行业管理法律法规情况; 7办理依法维护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合法权益的有关事务; 8负责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清理、汇编工作; 9负责地方协会规章制度的备案工作; 10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国际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要任务:负责研究拟定和执行行业涉外管理和对外交流的制度、办法,组织行业对外交往活动;研究国际行业发展动态;办理协会外事活动有关事宜;负责处理港澳台地区有关事务。 基本职责: 1研究拟订境外执业机构进入国内市场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办理外国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进入国内执业及港澳台地区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进入内地执业的有关事宜; 2研究拟定行业对外交流的制度办法,办理与境外有关国际组织、行业组织和执业机构交往活动的有关事宜; 3组织行业智力引进、外派留学和协会技援项目的有关工作; 4研究和介绍国际行业发展动态,负责涉外宣传工作; 5拟定协会年度外事工作计划,办理协会外事活动有关事宜; 6处理港澳台地区有关事务; 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财务部主要任务:负责研究拟定行业财务制度,指导、监督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协会内部财务会计工作。 基本职责: 1研究拟定行业及协会内部的财务制度; 2负责协会会费的收缴; 3负责协会专项经费的管理; 4指导、监督行业财务会计工作; 5负责协会内部的日常财务会计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期刊中心主要任务:负责《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规信息》及协会其他专业期刊资料的采编、出版及广告经营工作。期刊中心下设编辑一部、编辑二部、编辑三部。 基本职责: (一)编辑一部(对外可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编辑部) 负责《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的采编、通联、出版以及广告内容审查等工作。 (二)编辑二部(对外可称为《中国资产评估》编辑部)负责《中国资产评估》杂志的采编、通联以及广告内容审查等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规信息》的采编、出版等工作及期刊中心的广告组织与管理工作暂放编辑二部。 (三)编辑三部(暂缺) 十二、信息部主要任务:负责协调建设和管理行业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组织协调专业数据库的建设和技术管理;组织专业软件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促进行业信息化水平和协会办公自动化程度的提高。 基本职责: 1组织协调行业计算机广域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研究拟订行业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专业数据库系统的研究开发、建设和技术管理; 3组织协调专业软件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 4负责协会互联网站开发、建设的管理工作; 5负责协会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人事部主要任务:负责协会人事管理和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协会党群组织的日常工作。 基本职责: 1研究拟订协会人事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2办理协会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聘用、考核、任免、奖惩、辞退、退休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核定及福利待遇的确定、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协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协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协会党团及工青妇组织的日常工作; 6负责协会工作纪律和考勤管理工作; 7研究促进行业及协会的人事制度改革和人力资源开发; 8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人才中心(对外仍称为“中国财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主要任务:责行业流动人员的人事代理工作。 基本职责: 1负责行业存档人员的档案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存档人员的有关手续; 2为存档人员出具有关人事证明,办理出国政审手续; 3负责存档人员集体户口的管理,并为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存档人员办理计划生育的相关工作; 4负责存档人员的党务工作; 5办理高校毕业生进京指标申请的有关工作,并为存档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及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6为存档人员代办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7负责与地方行业人才中心的联系与交流; 8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服务中心 主要任务:负责协会物业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协会后勤服务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协会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及协会会议的会务工作。 基本职责: 1负责协会物业管理; 2负责购建和管理协会固定资产; 3负责购置和发放协会办公用品; 4负责管理和调度协会车辆; 5负责协会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协会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7负责来协会公干人员的生活接待; 8负责协会职工福利、生活服务等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9办理协会出版物的招投标工作,组织协会出版物的印刷、出版、征订和发行工作; 10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