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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8-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资产评估协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为了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规范的发展,提升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1号)的要求,决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4年8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资产评估行业的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

全国范围内各类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包括资产评估事务所(公司)和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等(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二、检查的目的

通过检查及相应的惩戒、教育,清理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强化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质量意识,规范资产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行为,全面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质量,使资产评估行业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三、检查的内容

1根据《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评字〔1999〕118号)及有关规章,对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注册资产评估师及专业职龄人员的数量和结构、注册资金、出资人或合伙人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根据有关的规章和准则,对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制度的完备程度,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分支机构管理,是否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和事业发展基金,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3根据有关资产评估执业标准和规范,对2001年1月1日以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质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履行了应有的资产评估程序,是否严格执行了相关的准则和规范,是否故意做出错误的专业判断,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存在虚假、不实的内容等。

4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法规,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履行了有关的行业义务,是否按有关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执业等。

四、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财政部成立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朱志刚(财政部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由贾谌(财政部企业司司长)、刘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检查办),办公室主任由刘萍担任。办公室设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的各项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要设立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检查办),组织领导本地区的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作。

五、检查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资产评估机构上报检查材料

自发文之日至2004年3月15日,资产评估机构根据要求填写有关材料(附件1)并上报地方检查办。资产评估机构对上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二)各地方检查办组织对本地区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检查

2004年3月16日至6月15日,地方检查办组织对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实地检查。

地方检查办对资产评估机构的实地检查应保证检查比例: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实地检查面应为100%;在地级市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实地检查面不低于80%;在县和边远地区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实地检查面不低于50%。对于涉及投诉、举报、诉讼和其他部门移交案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必须进行实地检查。

地方检查办在检查中发现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并抄报财政部检查办;建议撤销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处罚,报请财政部检查办处理。

2004年6月30日前地方检查办应将《资产评估行业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及检查工作总结报财政部检查办。

(三)财政部检查办组织抽查

2004年7月1日至8月15日,财政部检查办组织6个检查小组,分赴各地,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对重点地区、重点资产评估机构和重点事件进行抽查。

(四)检查总结

2004年8月15日至8月31日财政部检查办对全国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通过检查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公告。

六、对具有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检查

对具有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检查,财政部将会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布置。届时地方检查办应参与对本地区此类资产评估机构的检查工作。

附件:1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材料

2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材料填表说明

3资产评估行业检查情况汇总表

4编制说明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附件1:

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材料

 

资产评估机构全称

 

地址

 

评估机构代码邮编所在城镇类型

 

联系人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04年月日

注:本表由资产评估机构填写,一式三份,资产评估机构留存一份,上报省检查办二份一、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评估业务收入2001年万元2002年万元2003年万元其中分支机构收入2001年万元2002年万元2003年万元2003年团体会费2003年个人会费本年应交万元本年欠交万元本年应交万元本年欠交万元注册资产评估师姓名年龄是否出资人(合伙人)注册资产评估证书号是否专职以上情况属实

负责人(签字):

资产评估机构(盖章)2004年月日二、2001年—2003年评估报告清单

号报告文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签发日期评估值

(万元)合同收费实际收费签字 人备注三、内部管理制度(含质量控制制度)清单

序号制度名称实施时间备注四、分支机构情况表

分支机构全称联系电话地址业务收入2001年2002年200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姓名年龄是否总所出资人(合伙人)注册资产评估证书号是否专职2001年—2003年评估报告清单序

号报告文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签发

日期评估值

(万元)合同收费

(万元)实际收费

(万元)签字人以上情况属实

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

分支机构(盖章)年月日经复核,以上情况属实

分支机构所在地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盖章)年月日附件2:

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材料填表说明

一、总说明

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材料各项目,凡填列金额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凡填列选择项目填是或否;凡表中项目内容不存在的,填“无”。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或表列项目不够使用的,可在备注项目(栏)反映或另外附页。

二、封面

所在城镇类型:指评估机构所在地的城镇级别,分别选择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地级城市、县、边远地区等各种类型中的一种填列。

评估机构所在地为直辖市的,填省会城市。

三、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1评估业务:按评估机构2001年至2003年各年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的金额填列,分支机构收入合并计算。

2分支机构收入:按各分支机构2001年至2003年各年收入金额合计填列,分支机构包括在评估机构名下的本省和外省的分所、分部、办事处等。不包括由资产评估机构投资且经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资产评估机构。

3注册资产评估师名单包括在分支机构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四、2001年—2003年评估报告清单

本表填列资产评估机构自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具的评估报告。如本所未存工作底稿,请在备注中标明。

五、内部管理制度(含质量控制制度)清单

本表填列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实施时间是指该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实施时间。

六、分支机构情况

1由资产评估机构各分支机构填列后报所在地省级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盖章,交由总所汇总上报。每个分支机构情况均应单独填列。

22001年—2003年评估报告清单是指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的评估报告。附件3:

资产评估行业检查情况汇总表

协会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填表人审核人联系电话邮编

填表日期:2004年月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制一、基本情况汇总表

项目(个)备注项目(个)备注1检查开始时评估机构数

2检查开始后评估机构增加数

3检查开始后评估机构减少数

其中:因不符合设立条件被撤销

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问题被撤销

因评估机构联合等而撤销

4检查工作结束时评估机构数

其中:已给予处罚的评估机构数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

(4)暂停执业

(5)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

(6)其他兼职

停止执业满12个月

跨所执业

执业质量、职业道德问题

12检查阶段工作结束时注册资产评估师数

其中:已给予处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数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

(4)暂停执业

(5)其他13检查开始时评估机构从业人员数

14检查阶段工作结束时评估机构从业人员数5检查开始时分支机构数

6检查开始时分支机构增加数

7检查开始时分支机构减少数

其中:因不符合设立条件被撤销

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问题被撤销

因分支机构联合、并入总所等而撤销

8检查阶段工作结束时分支机构数15参加检查评估机构数

16实地检查评估机构数

(1)评估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一)所列评估机构数

(2)评估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二)所列评估机构数

(3)评估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三)所列评估机构数

(4)评估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四)所列评估机构数

17未进行实地检查评估机构数9检查开始时注册资产评估师数

10检查开始后注册资产评估师增加数

11检查开始后注册资产评估师减少数

其中: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18参加检查注册资产评估师数

19实地检查注册资产评估师数

20未进行实地检查注册资产评估师数

21不合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数填表人:填表时间: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一)

号被检查评估机构名称不符合设立条件注册资

产评估

师数专职职龄

内从业人

员数注册资本

或出资额

(万元)固定

办公

场所机构

名称其他执业质

量方面

的主要

问题其他主

要方面

问题处理

结果填表人:填表时间:

 

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二)

序号被检查评估机构名称抽查

业务

报告

(份)执业质量方面主要问题虚假

报告

(份)没有工

作底稿

(份)缺少重要

评估程序

(份)缺少重要

评估证据

(份)没有逐

级复核

(份)其他

(份)除设立条件和

执业质量以外

其他方面问题处理

结果填表人:填表时间:

 

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三)

序号被检查评估机构名称除设立条件和执业质量以外其他方面的主要问题职业道德财务管理分支机构管理其他处理结果填表人:填表时间:

 

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四)

序号被检查评估机构名称序号被检查评估机构名称填表人:填表时间: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五)

序号未实地检查评估机构名称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不符合设

立条件执业质量职业道德财务管理分支机

构管理其他处理结果填表人:填表时间: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检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评估机构名称不合格

资产评

估师姓名无完全

民事行

为能力兼

职自行停

止执业

一年跨所

执业出具

虚假

报告执业中

受到处

分未完成

后续教

育欠缴

个人

会费其他处理

结果备注填表人:填表时间:

 

附件4:

编 制 说明

一、基本情况汇总表

1检查开始时评估机构数:反映各地检查办布置开展行业检查工作时评估机构的合计数。

2检查开始后评估机构增加数:反映各地检查办布置开展行业检查工作后,至2004年6月底各地审批新成立的评估机构的合计数。

3检查开始后评估机构减少数:反映各地检查办布置开展行业检查工作后,至2004年6月底各地因各种原因已经撤销的评估机构的合计数,包括评估机构自行要求撤销和评估机构受处罚被撤销。其中,因不符合设立条件等原因被撤销的评估机构数需要单独列出。

4检查阶段工作结束时评估机构数:反映至2004年6月底,各地检查工作结束评估机构的实有数。其中,在检查工作中受到“警告”等各种处罚的评估机构数需要单独列出。

5本表其他项目有关“检查开始时…数”、“检查开始后…增加数”、“检查开始后,减少数”、“第二阶段工作结束时…数”、“已给予处罚的…数”的口径,与以上编制说明的口径相同。

6检查开始时评估机构从业人数:包括检查开始时所有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的从业人员的合计数。

7实地检查评估机构数:为后附的评估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一)、(二)、(三)、(四)所列的评估机构数之和。

8未进行实地检查评估机构数;应与后附的评估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五)所列的评估机构数一致。

9实地检查注册资产评估师数:为各地检查办实地检查评估机构时所检查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数之和。

10不合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数:应与后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检查情况汇总表所列的不合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数一致。

11本表有关项目的勾稽关系:

1+2-3=4;

5+6-7=8;

9+10-11=12;

15=16+17;

18=19+20。

二、评估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

1本表反映各地检查办按检查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对评估机构进行检查、处理后的各种情况,包括被检查评估机构的检查、处理结果和尚未进行实地检查的评估机构检查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处理结果,分别在五张汇总表中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反映。

在五张汇总表中,每张汇总表先填列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设立的评估机构,然后填列在地级城市设立的评估机构,最后填列在县和边远地区设立的评估机构。表三“注册资产评估师检查情况汇总表”中各评估机构的填表顺序与此相同。

2表(一):填列各地检查办按检查文件要求进行实地检查,所发现的不符合设立条件的评估机构情况以及处理结果。有关符合或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口径,与《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评字〔1999〕118号)的规定相同。实地检查中,如发现该评估机构除了“不符合设立条件”外,同时还存在执业质量方面的重大问题和其他方面(如职业道德、财务管理、分支机构管理、违法执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也应在栏目中同时进行反映。

本表“专职职龄内从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本或出资额”三个栏目,按实际检查结果用阿拉伯数字反映,其他栏目均用文字简要表述。如“固定办公场所”栏目可填“无”,“执业质量方面的主要问题”栏目填“无工作底稿”,“其他方面的主要问题”栏目可填“对分支机构不进行管理只收取管理费,允许分支机构自行出具业务报告”,“处理结果”栏目填写有关部门已对评估机构作出的处罚决定,如可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元”、“暂停执业×月”(以下各表相同)等等。

3表(二):填列各地检查办按检查文件要求进行实地检查,未发现事务所在“设立条件”方面有问题,但发现评估机构在执业质量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以及处理结果。实地检查中如发现该评估机构除执业质量方面的问题外,同时还存在其他方面的重大问题,也应在相应栏目中同时进行反映。

本表“执业质量方面主要问题”各栏目,用阿拉伯数字反映,其他栏目用文字简要表述。

4表(三):填列各地检查办按检查文件要求进行实地检查,未发现事务所在“设立条件”、“执业质量”方面有明显问题,但发现评估机构在其他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以及处理结果。

本表各栏目用文字简要表述。

5表(四):填列各地检查办按检查文件要求进行实地检查,各方面均未发现明显问题的评估机构名单。

6表(五):填列未进行实地检查的评估机构名单。

7表(一)、表(二)、表(三)、表(四)各评估机构数之和,为各地检查办进行实地检查的评估机构总数。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检查情况汇总表

本表填列各地检查办按检查文件要求,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实地检查,所发现的不合格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情况及处理结果。

填列本表时,每一个评估机构中不合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情况应集中在一起顺序填列。如一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时存在表中所列几种情形的,均应在相应栏目中打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