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注我们:  
行业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行业法规 > 内容
发布时间:2004-03-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和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附件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说明

 二00四年三月四日